1.在本所主任的领导下,履行合伙人职责,依照“以事实为根据,以法律为准绳”的原则,忠实于社会主义事业和人民利益,全面开展律师业务,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。
2.严格遵守《律师法》等法律法规,遵守司法行政机关、行业协会制定的有关规定,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,遵守律师办案程序。
3.坚持收结案登记和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原则,保证办案质量。
4.积极开拓律师新业务、新项目,探索提供法律服务的新途径,做好诉讼、仲裁、非诉讼代理、法律顾问、法律咨询、代书等律师业务。
5.遵守所内各项规章制度,接受本所的工作监督及行为规范检查。
6.积极参加各种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,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,严格遵守《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》,培养高尚情操,提供高素质的法律服务。
7.不得私自向当事人支取任何费用,不得非法代有关机关或人员向当事人支取费用。
8.努力完成法律援助任务。
1、具有扎实的法学专业功底、杰出的专业教育背景,知名高校法学本科以上学历,具有研究生学历者优先;
2、已取得律师/法律执业资格证,并具有5年以上律师执业经验,具备明确业务方向,优秀的执业能力,有独立承办某一专业领域案件或非诉讼项目的经验;
3、具有政府大型基础工程、建设工程、融资并购、金融保险、知识产权、房地产、土地等业务专长者优先考虑;
4、能够独立组建专业法律部门或业务团队,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者优先;
5、工作作风严谨、品行端正、具有良好的律师执业操守,遵守律师执业规范;
6、具有开拓精神及创新意识,较强的团队合作意识。
在求职过程中如果遇到扣押证件、收取押金、提供担保、强迫入股集资、解冻资金、诈骗传销、求职歧视、黑中介、人身攻击、恶意骚扰、恶意营销、虚假宣传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。请及时保留证据,立即向平台举报投诉,必要时可以报警、起诉,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