济南实施大学生预就业工程 签订就业意向者给予补助
齐鲁人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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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-10-21发布
日前,为吸引更多优秀大学生来济就业创业,山东省济南市人社局、市教育局、市财政局联合印发《济南市大学生预就业工程实施办法(试行)》,办法明确,驻济企事业单位对签订“就业创业意向协议”的大学生给予学费补助和实习补贴。
据济南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,大学生预就业工程,是指驻济企事业单位可根据未来一段时期用人需求,从国内高校本科(含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毕业生)及以上在校生、国外高校硕士及以上在校生中遴选一批有意来济就业创业者,签订“就业创业意向协议”,给予一定比例的学费补助;对预就业大学生到意向单位参加实习的,意向单位给予一定的实习补贴。用人单位对意向大学生的学费补助、实习补贴,财政给予一定比例的支持。
济南市规定,驻济企事业单位对签订“就业创业意向协议”的大学生的学费补助比例由用人单位自行确定。实习补贴标准为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实习补贴。对给予预就业大学生学费补助,毕业后与大学生签订劳动合同(事业单位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),并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,财政对其发放的学费补助给予50%的支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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